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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12-2收退費辦法

2023/12/29

桃園市私立大溪溫德爾幼兒園112學年第二學期收退費辦法
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
二、教保活動起迄日:
第一學期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
第二學期自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
三、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
本園於112學年度(112年8月1日)起收費將按準公共幼兒園規定如下:
(一)第1胎子女,每月收費3,000元
(不包括交通費、保險費、延長照顧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)
(二)第2胎子女,每月收費2,000元
(三)第3胎以上子女,每月收費1,000元
(四)低收、中低收入戶幼兒「免繳費用」
(五)其他:
交通費月單趟(700)元   雙趟(1400)元
延長照顧
服務費月5:00 ~ 5:30 ( 375 ) 元
5:00 ~ 6:00 ( 750) 元-  
(採單日收費者,每小時50元,得採半小時計費)
保險費期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
校外教學費次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

四、退費基準: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
(一)家長每月繳交費用      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  x  幼生請假日數,
予以退費。
(二)本園採週休二日,國定假日及勞基準法規範之放假日(如五一勞動節)
將不予退費。
(三)園方每年七月最後一週擇三日為每學期環境清消及新學期備課日
,全園放假不上課,上述日期皆不退扣任何費用。
(四)請假日數需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家長每月繳交費用      就讀
當月教保服務日數  x  幼生請假日數,予以退費。
(五)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,不予退費。政府公告之例假日,不得與個人
請假合併計算。
五、本辦法112年12月29日發布公告,自113年2月1日起施行。